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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部门明确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 持续扩大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覆盖面
来源: 中国食品药品网      时间:2023-07-31 18:21:4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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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,国家医保局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等三部门发布《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从筹资标准、保障机制、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等10个方面对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进行了明确。在要求合理确定筹资标准的同时,《通知》提出,要抓好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,持续扩大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覆盖面,持续推进实施全国医药价格监测工程。

《通知》明确,要合理确定筹资标准,2023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20元,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,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80元;中央财政继续按规定对地方实施分档补助,对西部、中部地区省份分别按照人均财政补助标准80%、60%的比例给予补助,对东部地区省份分别按照一定比例补助;同时,要统筹好居民医保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安排和使用,确保大病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。

《通知》提出,要抓好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,要持续扩大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覆盖面,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采,重点指导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开展国家集采以外的化学药、中成药以及神经外科、体外诊断试剂等药品耗材集采;严格集采量执行,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,促进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集采中选产品;持续完善医药集采平台功能,强化系统落地应用,持续提升药品耗材“网采率”,提升集采平台统一服务水平。同时,还要持续推进实施全国医药价格监测工程,开展重点品类药品和医用耗材常态化监测和监测预警,优化医药价格指数编制,推进招采与价格数据跨系统应用和综合治理。

《通知》要求,要完善医保支付管理,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谈判药品“双通道”管理,2023年12月31日前,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电子处方中心,建立健全全省统一、高效运转标准规范的处方流转机制,推动省域内“双通道”处方流转电子化,提升谈判药品供应保障水平;要扎实推进DRG/DIP支付方式改革,2023年底不少于70%的统筹地区开展实际付费。

此外,《通知》还从健全待遇保障机制、扎实推进参保扩面、推动医保助力乡村振兴、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、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、深化医保信息平台和数据应用、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等7个方面明确了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具体内容。(冯玉浩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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